前言:  這篇「西班牙鬥牛」原刊登於 1986 5月中華日報生活版。二十幾年後,在許多保育動物人士的努力下,20107月巴塞隆納自治區議會投票後,以些微差距正式宣布自20121月份起,禁止鬥牛活動。因此,想要觀看鬥牛的人,需要去其他自治區的省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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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 提起西班牙,沒有人不會聯想到鬥牛。


 


        每年總有成千上萬的觀光客,千里迢迢地從世界各地湧進這個國家,就為了親眼目睹一場「人獸之爭」- 血淋淋的鬥牛藝術表演。雖然有人批評鬥牛士殘忍的行為,但也有人認為那是鬥牛士勇於面對挑戰的精神表現。無論如何,西班牙可以說因鬥牛而舉世聞名,實際上,鬥牛也的確誕生於西班牙。


 


        其中最基本的原因之一,據說是早在史前時代,伊比利半島已有兇猛的牛存在。原始西班牙人需要擺脫這種兇惡動物的侵犯,以求自保,所以早就習慣兇猛動物對他們的攻擊了。


        根據可考的記錄,最早同時出現「徒步鬥牛」和「騎馬鬥牛」是在十一世紀的阿密拉 (Avila)。其中有一段傳聞軼事是這樣說的: 為了慶祝當地某位貴族的婚禮,大夥兒盡情地狂歡跳舞。後來男主人便邀請眾人圍繞在廣場木柵欄邊,欣賞六場「徒步鬥牛」和「騎馬鬥牛」的表演。


 


       所謂「徒步鬥牛」,就是鬥牛者步行,手持紅披風戲弄牛,使牛發怒,再用長矛或札槍殺死牛。在西班牙文中,把這種人稱作鬥牛士,就是目前我們常看到的。而「騎馬鬥牛」的人,則被稱作刺牛士,主要是人騎在馬上,與牛相鬥。從前,如果西班牙有值得慶祝的大事,才舉辦鬥牛。換句話說,不鬥牛則非大節日,鬥牛幾乎代表節慶的開始。


 


        「騎馬鬥牛」是中古世紀騎士所專有的活動,他們的鬥牛技術必須十分高明,以顯示尊貴及榮耀的身份。「徒步鬥牛」卻是由鄉間一些走江湖的雜耍藝人,為了娛樂主人或村民得到賞金,而從事的鬥牛活動。他們的鬥牛技術粗俗又不純熟,因此有時也被稱作屠牛士。


 


         至今,馬德里仍是全世界談及鬥牛最重要的城市,它從菲利普二世建都於此,鬥牛場也陸續建造。十八世紀中葉以後,馬德里開始有職業性的鬥牛表演,主要受宮廷朝臣都很愛看鬥牛而促成的。許多跟鬥牛有關的有利條件及環境,例如: 訓練鬥牛士的鬥牛學校,被鬥的種牛,精煉的刺牛槍劍..等等,都分佈於馬德里或附近省份。


 


         目前,西班牙人對鬥牛活動的狂熱及愛好,似乎已減退許多。但首都鄰近地區,仍保存有十多個鬥牛場遺跡。而現在唯一開放的便達斯 (Ventas) 鬥牛場,約有二萬五千個座位,每年夏天的比賽,場場客滿,可說是西班牙最吸引觀光客的地方了。   ( 全文完 )


( 上篇結束,請接中篇和下篇 )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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